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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怀宁县职教中心2026年2月职业技能评价通知

时间:2026-02-01 09:42:03 点击:49次


安徽省怀宁县职教中心拟于2026年2月份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评价工作,请需要报考参加怀宁县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评价的人员于即日起到安徽省怀宁县职教中心报名。 一、评价范围 1、电工 初级工(五级)、中级工(四级)、高级工(三级) 2、保育师 初级工(五级)、中级工(四级)、高级工(三级) 3、钳工 初级工(五级)、中级工(四级)、高级工(三级) 4、车工(包括普通车床、数控车床两个工种) 初级工(五级)、中级工(四级)、高级工(三级) 5、汽车维修工(汽车维修检验工) 初级工(五级)、中级工(四级)、高级工(三级) 6、前厅服务员 初级工(五级)、中级工(四级)、高级工(三级) 二、评价对象 全县符合相应申报条件的企业单位职工及社会人员。 三、报名时间 2026年2月1日-2月28日。 四、报名地址及电话 学校地址:怀宁县高河镇永宁大道 (三馆一中心斜对面) 联系电话: 0556-4639711、18955667686、 15178627352、18075357798 五、申报条件 1、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五级/初级工: (1)年满16周岁,拟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年满16周岁,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3年。 (3)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或中等及以上职业院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3、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0年。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4年。 (3)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4)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毕业证书 (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5)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并取得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6)取得经评估论证的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六、收费标准 根据我校《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收费标准公示》文件规定收取考生费用,开具相应收据、发票。 七、报名流程 (一)提交资料 1、免冠蓝底照片(jpg格式,文件命名为本人身份证号,大小不超过20K); 2、2寸蓝底照片2张; 3、学历证书复印件; 4、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5、身份证复印件; 6、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个人申报审核表。 (二)受理报名 1、资格审核:核对报考考生提交的信息准确真实且符合报考要求; 2、报名缴费:按照我校官网公示价格收取考生费用,开具相应收据发票; 3、受理部门:安徽省怀宁县职教中心0556-4639711。 (三)报名结果 报名信息查询、准考证打印均可登录安徽省技能人才评价信息服务平台https://www.ahzwfw.gov.cn/进行查询、打印。 八、评价流程 1、评价依据的标准及规范:评价依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实行自建题库,满足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要求。 2、评价科目:见评价范围,以具体报名工种为准。 3.考评方式:理论部分实行计算机或纸质考试;技能部分实行操作考试。 4.考试时间:3月10日-3月15日。 5.考场安排:安徽省怀宁县职教中心。 6.成绩公布方式:于2026年3月25日后成绩合格人员名单将在安徽省怀宁县职教中心官网公示一周。 7.证书领取方式:证书上国网后,考生可凭本人身份证前来现场领取及快递或由单位委托集体领取(单位统一领取需请单位开具盖章的介绍信作为领取凭证)。 8.评价规章制度:严格按照评价规定各项管理制度执行。 九、评价机构内部督导电话和所在省人社部门监督电话 评价机构内部督导电话:0556-4639711 县技能人才管理服务中心监督电话:0556-4636083 十、其它需要告知的事项 报考人员报名提交的相关材料如有虚假,取消其评价资格或评价科目成绩,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后果自负。                                                安徽省怀宁县职教中心                                                    2026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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