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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3年度全省学生公寓用品

时间:2013-04-13 06:44:14 点击:442次

 

发布日期:2013-04-03
 

皖教秘〔2013〕49号

 

各市、省直管县教育局,各高等学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

为做好2013年度全省学生公寓用品统一招标采购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标采购的组织机构

成立2013年度安徽省学生公寓用品统一招标采购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省教育厅分管领导任组长,省教育厅高校后勤管理服务中心、发展规划处、财务处、基教处、高教处、学生处、职成处、师资处、民办教育处、装备中心、教育纪工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等有关处室(单位)负责同志及部分高校负责同志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和监督招标采购工作,协调解决招标采购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安徽省高校后勤管理服务中心(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由陈鹏同志任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一招标采购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解决招标采购过程中出现的具体问题。

二、招标采购的基本原则

1.保证质量、降低成本。全省统一招标采购的棉胎、纺织及绗缝制品类学生公寓用品均经省质检部门进行质量检验把关。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通过充分竞标、规模采购,降低采购成本。

2.公开、公平、公正。全省学生公寓用品统一招标采购工作面向全国公开发布招标公告,凡符合投标要求的企业均可以报名参加,公平竞争。依法规范公正地组织全省学生公寓用品统一招标采购活动。

3.服务学生、保障权益。代购学生公寓用品是学校为学生提供的一个服务项目,各校要从杜绝“黑心棉”流入校园,切实维护学生利益的要求出发,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相关服务工作,保证开学时新生能用上质量好、价格实惠的公寓用品。

三、招标采购的品目范围

2013年度全省学生公寓用品统一招标采购的品目范围共4类27个产品(详见附件1)。

四、招标采购的工作程序

1.编制招标文件。根据学校和学生的需求,确定招标采购的学生公寓用品品目,按照国家和省有关部门制定的产品质量技术标准,组织编制招标文件。

2.接受企业报名。通过报纸、网络等媒体向社会公开发布招标公告,广泛邀请省内外符合条件的企业报名参与投标。

3.投标资格预审。组织对报名企业进行投标资格预审,必要时对报名企业进行实地考察。

4.投标样品送检。棉胎、纺织及绗缝制品类投标样品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编号后统一送省纤维检验局检验。投标样品经检验合格的企业,方允许参与投标。

5.开标、评标、定标。召开开标大会,邀请省公证机构现场监督;评标专家分组评标,产生中标企业及其产品推荐名单;召开决标会议,“领导小组”集中审议确定各品目的中标企业及其产品,公示中标结果。

6.组织签约订货。召开签约订货大会,各校在签约大会上集中签约订货。学校根据本校采购计划及各品目中标产品的质量、价格等情况,自主选择,签约订货。

五、招标采购的监管措施

1.合同鉴证备案制度。为加强监督和管理,建立全省学生公寓用品采购合同鉴证备案制度。学校与中标企业签约时应全部使用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印制的编号合同,合同一式三联,由签约企业送领导小组办公室鉴证后,学校、企业和领导小组办公室各留存一份。

2.使用专用标识。中标企业生产的学生公寓产品上必须加贴(缝制)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设计、印制并授权使用的专用产品标识。

3.检验报告、合格证。棉胎、纺织及绗缝制品类产品在出厂前,必须经省纤维检验局抽样检验。省纤维检验局对抽检合格的产品按签约学校分别出具检验报告,并在产品外包装上加贴“安徽省学生公寓用品统一招标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监制、安徽省纤维检验局承检”的合格证。

4.验收单。学校验货合格后,须填写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制的《安徽省2013年度学生公寓用品统一招标采购货物验收单》,一式三联,学校和企业各留一份,一份由企业负责寄送领导小组办公室存档。

5.建立“黑名单”制度。若发现有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等严重违规,坑害学生行为的生产供货企业,将协调质检部门严肃处理,列入“黑名单”,三年内不允许进入全省学校后勤市场。

六、产品质量的控制措施

委托省纤维检验局对全省学生公寓用品统一招标采购工作中的棉胎、纺织及绗缝制品类产品质量进行检验、把关。

1.投标样品送检。投标样品经检验合格的企业,方允许参与投标。

2.生产过程中的产品质量监督。合同签订后,学校应履行需方责任,保持与签约企业联系,主动了解签约企业的生产情况,特别是产品质量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适时组织有关人员对中标企业的生产情况进行检查。

3.产品出厂前的批量检验。棉胎、纺织及绗缝制品类产品出厂前,委托省纤维检验局到现场批量抽检,批检不合格的产品不允许送往学校。

4.学校加强验收管理。学生公寓产品到校后,各校应本着对学生高度负责的态度,依照合同约定,组织专人认真验收。对棉胎、纺织及绗缝制品类产品,应要求企业提供省纤维检验局专门为本学校出具的本批次产品检验报告原件,并留存一份以备检查。

5. 产品到校后的质量抽查。学校应经常了解学生公寓用品的使用情况,听取学生意见,若发现有质量问题,应及时协调处理。质监部门在学生公寓产品进校后可组织人员随机抽查,跟踪监督。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适时组织对学生公寓用品使用情况进行跟踪回访,了解产品到校后的质量和使用情况。

七、相关要求

1. 各高等院校(包括社会力量办学单位)、中专学校所需的学生公寓用品都应参加全省学生公寓用品统一招标采购,不得在统一招标之外自行采购或“二次招标”,不得游离于合同之外进行采购。有采购需求的其他各类寄宿制学校,也应参加全省学生公寓用品统一招标采购。新生入学后,省教育厅将会同省质监部门对学校采购情况进行一次专项抽查,对未参加统一招标采购导致“黑心棉”等伪劣产品流入学生公寓的学校,将会严肃查处。

2.加强领导,做好相关服务工作。各校应高度重视,确定一名分管校领导及主管部门负责本校学生公寓用品的签约采购工作。学校为学生代购的学生公寓用品项目及质量、价格等情况,要在入学通知书中告知新生及其家长。

3.严格履行合同,及时结算货款。各校应增强诚信意识,在验货合格后,要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及时将收取的货款支付给企业,不得拖欠挪用,并对以往的货款支付情况进行一次集中清理,尽快结清以往拖欠的货款。

4.学生公寓用品管理费要做到专款专用。学校按实际采购金额提取的管理费要控制在5%以内,此项费用用于对公寓用品生产企业考察和产品到校后的验收、搬运、装包、仓储、分发等劳务开支,专款专用,不得挪作它用。如有结余,应全部用于资助贫困学生购买公寓用品。

5. 加强校园管理与宣传引导,严格防范“黑心棉”等伪劣产品流入校园。为维护新生报到期间校园的正常秩序,防止学生利益受到侵害,各校要按照国质检监联〔2012〕349号文件要求,坚决制止在校师生以勤工俭学、代购代销等方式参与床上用品经营,禁止企业在校园内摆摊自行销售,发现校园周边摊贩兜售“黑心棉”的,要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有效堵塞“黑心棉”等伪劣产品进入学校的渠道。各校要加强入校新生的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利用校园广播、网络、宣传报栏、举报电话等形式,积极做好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以及“黑心棉”鉴别方法和危害等方面知识的普及教育,提醒学生和家长谨慎选购学校周边流动摊贩销售的床上用品,增强学生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同时,学校要积极倡导新生选购统一代购的学生公寓用品,并在《新生入学须知》中明确写明“根据国家质监总局、教育部要求,省教育厅对全省学生公寓用品实行统一招标采购,本校学生宿舍实行公寓化管理,为方便学生,保证质量,便于管理,学校已提前为新生从中代订,供学生到校选购,棉胎、纺织及绗缝制品类产品已经安徽省纤维检验局批量检验合格,使用安全放心。为保障学生身体健康和学生宿舍的卫生安全,学生和家长谨慎防范学校周边商铺、流动摊点、“学哥学姐”推销销售的无质量保证床上用品,不得将劣质床上用品带入校园,以防上当受骗。”

八、签约大会时间、地点及参加人员

签约大会定于2013年4月26日上午8:30开始,会期一天。

参加人员:各学校采购代表、各中标企业代表;

会   址:安徽大学磬苑宾馆(合肥市经开区九龙路111号)

报到时间:2013年4月25日下午;

报到地点:酒店一楼大厅(总台电话:0551-63861888)

参加签约大会的代表,如需代为安排住宿,请填写大会住宿安排回执表(见附件2),于3月30日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费用自理。

联系单位:安徽省高校后勤管理服务中心

地   址:合肥市屯溪路435号省人大九楼908B室

邮   编:230022

联 系 人:陈 娟  廖永生

电   话:0551-63609343、63609361

传   真:0551-63608395

 

附件:

1.2013年度全省学生公寓用品统一招标采购产品清单

2.2013年度全省学生公寓用品统一招标采购签约大会住宿安排回执表

 

 

 

安徽省教育厅

2013年2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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