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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方案

时间:2018-03-28 10:06:46 点击:928次

怀职(校) [2018]  11号
 
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方案
各处室、各班级:
    近年来,全国各地发生不少在学生之间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伤害的校园欺凌事件,严重损害了学生身心健康,引起了社会高度关注。为严肃校纪校规,规范学生行为,加强法制教育,建设平安、和谐、文明、美丽的校园,促进学生身心健康,进一步加强对校园欺凌事件的预防与处理,根据教育部等11部门制定的《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治理目的
通过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加强法制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严肃校规校纪,规范学生行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引导广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增强守法意识、守纪意识,建设平安、和谐、文明、美丽的校园。
二、治理内容及校园欺凌的具体表现
(一)治理内容
1、学生之间,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伤害的校园欺凌行为。
2、学生之间,蓄意以强欺弱、以多欺少,实施欺负、侮辱造成伤害的校园欺凌行为。
3、学生之间,蓄意相互勾结、拉帮结派,形成势力,实施欺负、侮辱造成伤害的校园欺凌行为。
(二)校园欺凌的具体表现
1、暴力攻击受害者,如拳打脚踢、掌掴拍打、推撞绊倒、拉扯头发,甚至使用棍棒、刀具等。
2、敲诈勒索金钱或物品。
3、恐吓、威迫受害者做不想做的,或听从自己命令,如逼迫洗衣、购物、扫地、写作业。
4、画侮辱画,喊侮辱性绰号;指责受害者无用、侮辱人格等。
5、散布受害者的谣言和闲话(含在网上等平台上宣扬)。
6、干涉、嘲笑、贬损受害者的财产、财物或其他。
7、让受害者遭遇麻烦,或令受害者招致处分。
8、拉帮结派,孤立、挤兑或排挤受害者。
三、具体措施及要求
(一)成立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小组
1、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小组 
组长:郝浩军  
副组长:肖国林 汪世和 詹和平 徐志清
成员:汪相龙  李节送  曾梅青 刘爱国 鲁  浩 徐舒平 倪仁志
下设办公室主任:肖国林 副主任:鲁 浩
成员:李节送 曾梅青 刘爱国 徐舒平
2、欺凌救助途径及救助电话
欺凌救助途径
(1)实名或匿名向班主任(或政教处、综治办、保卫处、宿管处)投救助信(或面报)。
    (2)实名或匿名向学校的“意见建议箱”(1、2号教学楼一楼均设信箱)投救助信。
欺凌救助电话:4639782(综治办)、4639705(保卫处)、4639707(政教处)
(二)工作要求
班主任是第一责任人,要集中对学生开展以校园欺凌治理为主题的专题教育活动,加强学生的动态管理,要将“勤找学生谈心聊天、耐心与学生沟通、每周召开班干团干会议深入了解班情等”落实到日常规中去,并将反欺凌常态化,不断推进专项治理工作落到实处。
此方案要求每位班主任利用班会课,原原本本传达给每个学生,并要求张贴在教室墙上醒目处。
                                                                  
                                                         宜城科技学校
                                         2018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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