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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育学习班制度

时间:2010-06-05 09:23:44 点击:490次

德育学习班制度
  
    职业中学学生有不少自我约定能力差,违反校规校纪现象经常发生。为他们健康成长着想,学校实行德育学生班制度。具体规定如下:
1、对象:
(1)有吸烟、赌博、外出上网及夜不归宿者;
(2)仪表不符要求,且屡教不改者;
(3)打架斗殴或严重扰乱正常课堂秩序者;
(4)迟到、旷课多次者、综合德育学分低者(由班主任推荐);
(5)干扰学生干部工作实施者;
(6)其他违纪行为;
2、学习内容
以学生《中学生行为规范》、《中学生守则》及学校学生管理方面其他制度为主,并加强法制、安全、公民道德、诚实守信、心理等方面教育。且适当培养劳动意识和雷锋精神。
3、学习时间和次数
(1)学习时间见政教处通知;
(2)次数由政教处根据违纪现象做出规定;
(3)若无故旷课或迟到早退,则增加学习次数;
(4)根据学生期间的态度,政教处可增减学习次数,并与校纪处分相联系。
4、德育学习的表现作为撤消处分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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