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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制度-学校各项安全工作管理制度汇编

时间:2022-11-15 10:51:24 点击:179次


学校门卫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校园安全管理,保障师生人身安全,维护校园和谐稳定,结合上级部门要求,校园需实行封闭式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1、学校每天的值日中层领导督促保安执行,保安门卫上岗期间必须着统一服装,佩带标志、口罩、手套、帽子,穿戴腰带,执勤时不准穿拖鞋,光脚或穿单一制服,不准留长头发,值班期间必须文明用语,态度和蔼。 

2、严格执行门禁管理制度,对进出人员、物品主动进行检查管理。门房保安先询问入校人员入校原由,保安立即打电话询问被访人员能否进入,得到同意后方可进校。所有进入学校的人员首先需在学校检测体温,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校园,我校师生体温检测合格直接进入校园,外来来访人员说明来访原由,在门房处详细登记报备,保安立即联系相应的接待教师进行接待。 

3、严格实行学生出入管理,住宿生周一到周五放学期间内学生出校必须要有班主任批示的请假条,并登记报备,返校时说明情况并测量体温合格,在门卫室填写返校时间。严格禁止学生从校外外面食品,禁止代收学生的快递、外卖物品等。 

4、校内重大物品带离校区,必须出具有关部门的证明,并将证明存在门卫处,经检验登记后方可带出校区。 

5、严禁学生骑自行车、电动车进入校门,教职工骑车进校先停车进行健康检查,检查合格通过校门。骑车进出校时,要减速慢行,注意行车安全。外来汽车不允许进入校园(教职工家属开车进入校园要做好体温检测和登记),有特殊情况需说明情况,履行好入校手续。 

6、门卫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实行保安站岗值班执勤,正常上班期间3人在岗,周末上班期间1人在岗。保证学校门卫室全天 24 小时值勤。 

7、值勤门卫应保持大门口的环境卫生,每天清扫一次学校大门口,并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对不按要求执行,履职不到位,被上级通报批评的保安人员,一经核实根据实际情况扣除当月绩效考核20—50元。造成重大工作失误的,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并予以辞退。 

8、对违反本制度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按有关规定处罚。


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制度

为贯彻“预防为主、单位负责、突出重点、保障安全”的安全方针,切实把预防工作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制度落到实处,强化岗位安全责任,确保学校财产和人员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岗位安全责任

1、校长为我校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安全副校长为直接负责人,负责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的具体事宜,每一位教职员工严格落实岗位职责中的安全责任要求,确保各种教育教学活动和后勤工作的安全,保证学校和全体师生的安全。

2、全校师生要树立安全地第一的思想,强化工作、生活、学习中的安全意识,形成“学校安全,人人有责”的理念。

3、根据“谁使用谁负责”原则随时注意学校校舍、设施、及管理中的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向总务处报告。情况紧急或其他情况下,也可向学校领导直接报告。总务处根据具体情况及时整改。不能或无力处理的要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

4、根据“谁管的人谁负责”原则随时注意学生人身及学生管理中的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向政教处报告。政教处根据具体情况及时整改。不能或无力整改的要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

二、安全大检查

定期(开学前,放假后,每月一次)或不定期,对全学校进行安全大检查,每月应对我校安全隐患进行自我排查,发现隐患,或立即整改,或立即上报。

1、查改校舍及设施设备安全隐患。一查学校是否新出现危房;二查是否存在继续使用危及师生安全的校舍上课、住宿或活动;三查学校安全工作是否正常运转;四查学校围墙及重点基础设施设备有无安全隐患和警示标志。

2、查改学校食品卫生安全隐患。一查学校是否对食堂饮食卫生工作实行目标管理;二查学校食堂从业人员是否经过培训和持证上岗;三查食堂进货、储藏、加工和饭菜质量的监督管理过程是否到位;四查学校环境卫生每日清扫是否坚持;五查学校食堂有无安全隐患;六查学校中午学生午休的内务、卫生及管理情况。

3、查改学校消防安全隐患。一查消防通道是否畅通;二查灭火器材是否好用;三查消防报警装置和应急照明装置是否正常;四查防火警示标志是否损坏;五查学校危险化学物品和易燃易爆物品是否按文件规定实行专人管理、专柜存放;六查学校是否加强用火管制,校内是否存在学生使用明火的现象;七查学校用电线路有无安全隐患。

4、查改学生路途安全隐患。一查各班级对学生开展交通法规和道路安全知识的教育情况;二查学校组织师生集体外出教育活动是否按照定人员、定车辆、定线路“三定”原则,并经教育局和交管部门批准。三查禁止师生搭乘“三无”车(无驾驶执照、无牌照、无客运执照)、病车、超载车和禁止学生搭、骑摩托车上学回家规定的执行情况;四查对学生路途安全是否采取了向家长及学生的预告通报制度。

三、整改措施落实

1、学校的每一位成员均有发现、报告和处置安全隐患的义务。

2、每学年开学前,放寒暑假、节假日前,必须开展全校性的安全大检查,每学期开学后第一周必须开展学生安全教育。

3、每周必须进行一次安全自查工作。在自查的过程中,如发现问题,要及时以文字形式报告,以便得到及时处理。

4、对在上级部门检查中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

5、每周对学生生活饮用水源的卫生情况进行一次检查;每周开展一次食堂工作人员不定期检查。

6、加强门卫人员的管理,每周对出入登记和校园巡查登记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责令及时整改。

7、消防隐患排查工作每月不少于一次,有易燃易爆危险化学物品管理的人员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教育局的《消防安全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加以实行。

8、在排查的过程中,如果遇到不能下结论的问题应请有关部门或专家进行鉴定,以防事故发生。

四、处罚与奖励:

1、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制,主要责任人取消当年度评先资格。

2、安全教育及安全责任落实,安全隐患排查到位并整改有力,全年未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和被处罚的班级负责人,学校将予以表彰和奖励。


台风、地震、防雷安全预警制度

为更好地贯彻执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救” 的防灾方针,共同做好本系统防自然灾害工作,切实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师生人身安全,保证学校良好的教学秩序,结合学校的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预防为主,灾时有备,提高警惕,群防群治”的原则,增强全校师生防灾、减灾的意识,提高师生在自然灾害发生时的自救本领,切实保护广大师生的人生安全,减少由于灾害带来的财产损失。

二、机构设置预防自然灾害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郝浩军 

副组长:余佳佳、汪世和、占和平   

成  员: 各处室负责人及全体班主任

三、防灾领导小组职责

1.接受上级防灾指挥部的各项指令,制定校内防自然灾害应急预案,领导部署校园台风、暴雨、寒冷、地震来临前的应急防御,做好紧急救灾和恢复校园正常教学的工作。 

2.认真宣传、贯彻、执行上级实行防灾的指示,传递防灾信息。 

3.组织师生学习掌握台风、暴雨、地震等灾害预警信号,预防和自救知识。

4.定时和不定时排查校园的教室、排水管道、电线、消防安全设施、树木、墙报栏、窗户等安全方面的隐患,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并监督及时整改。

5.制定实施抢险救灾方案,组织和训练,并指导校内师生模拟预防演练。

四、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经常宣传自然灾害事故的预防知识,提高学校和教师员工的安全保护意识。加强日常检查,发现隐患及早采取有效的预防和控制措施,努力减小自然灾害事故的损失。   

2.依法统一领导。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自然灾害事故的预防、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在当地政府和教育局的统一领导下,学校成立自然灾害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预防、指挥、协调、处理工作。   

五、组织管理

学校成立由校长负责的学校自然灾害事故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落实学校自然灾害事故的预防工作。其主要职责取下:  

1.根据当地政府和教育局的预防自然灾害事故应急预案制定本校的自然灾害事故应急预案。

2.建立健全自然灾害事故预防责任制。汇总和收集学校自然灾害事故的信息情况,及时上报。

3.根据不同季节和情况,广泛深入地开展预防自然灾害事故的知识宣传,提高师生员工的防护能力和意识。

4.检查、督促学校各处、室预防自然灾害事故的落实情况。   

5.经常性地开展校舍、场地、围墙、水沟、厕所、电线、烟囱、树木等建筑物的安全检查,预防自然灾害事故应的发生。

6.在街道、教育局的领导指挥下,迅速做好因自然灾害事故而发生的处置工作。

六、自然灾害事故的预防

1.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自然灾害事故的领导和管理。将预防自然灾害事故的工作纳入学校目标管理,并定期开展专项督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整改措施。   

2.经常性对校舍、场地、围墙、水沟、厕所、电线、烟囱、树木等建筑开展自查,尽早发现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学校应在自然灾害事故发生前做好师生员工的疏撒安排工作。

4.增加学校投入,切实加固好自然灾害事故易发生的基础设施。

5.不乱拉乱接临时线路,不违章使用电器,严格控制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及管理。   

6.开展火灾自救、恶劣天气自救逃生知识演练活动。   

7.按规定使用和管理好消防器材,落实学校校方责任制度。

8.暴雨、雷、电、台风等恶劣天气,严格按规定停止教学活动,请家长配合接送学生放学。   

七、自然灾害事故的报告

1.学校在台风、暴雨、地震等自然灾害期间,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并设立和开通值班电话。

2.严格执行学校重大自然灾害事故报告制度,对发生的事故做到按程序逐级报告,并以最快的通信方式报告有关部门,确保信息畅通。

3.不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4.建立自然灾害事故举报制度。任何部门和个人有责任和权力向学校举报自然灾害事故的隐患,有权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上级政府部门举报有关学校不履行自然灾害事故应急处理规定和职责的情况。

八、自然灾害事故的应急反应

根据自然灾害事故的发生情况,结合学校的特点,启动相应的自然灾害事故的应急预案,作出应急反应和处置。保证组织、财力落实,以最快、最高效的办法处置事件,确保师生的安全。   

1.发紧急撤离、集中信号。

2.立即停止一切教学活动,所有在场教师参加救援和疏导。在上课时由各课教师带领学生按指定线路到指定地点集中,老师在确认没有学生是最后一个撤离。

3.任课教师、班主任应按照平时消防演练逃生的路线有组织、迅速地疏散学生,地震、火灾等其他灾害发生时如安全通道被破坏无法撤离时要稳定学生情绪,并引导学生转移相对安全区等待救援。

4.紧急撤离时,学生应停止一切活动,不得携带书包,迅速撤离现场,听从老师指挥,互相照顾,帮助弱小、有病同学撤离。

5.门卫听到信号后及时打开所有大门,总务处工作人员立即检查应急通道是否打开畅通。

6.工作时间发生火灾时,发现者除拨打电话119、110报警外,迅速报告学校领导,校领导应立即指挥工作人员关闭电源;夜间发生火灾时,发现者要大声呼救,立即打119、110报警电话,并报告学校领导。

7.发生漏水现象危及学生安全的应立即切断水源(消防用水源除外)。

8.在报警的同时校领导应立即到一线进行指挥,校应急领导小组迅速做出反应,指挥个小组迅速到达指定位置。

A教育宣传组:将相关情况通知各有关部门,教育办领导汇报,联系“110”等相关部门到场扑救,联系医疗部门实施医疗救护。

B事故处理组:引导学生安全撤离到安全的疏散集中地,并要安慰管理好学生,不使学生走失、走散。将受伤师生及时送往医院救治或就地对伤员展开实施救护,并就地取材展开营救尚未脱险的师生。

C后勤保障组:保障人、财、物及时到位,尽量大可能保证师生生命安全,使损失减少到最小。

9.除不可抗拒的地震等自然灾害外,人为引起的灾害应保护好现场,协助公安、消防部门进行事故现场分析,查明原因。   

10.助相关部门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九、责任追究

根据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学校校长是本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师生安全、校园稳定工作负总责。实行责任追究制,对所发生的自然灾害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事故,要进行严肃查处。对于疏于管理,造成学校自然灾害事故者,应视情节轻重,给予有关责任人相应处分,触犯刑法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管理,进一步做好学校安全信息通报工作,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出勤信息通报

1、学校实行晨检制度,每天晨检情况,要及时上报学校。

2、上课期间学生出勤情况,由该节课任课教师负责,在规定的日志或考勤表中记载缺勤学生姓名,并在下课时向班主任通报。

3、如发现有学生无故缺席,班主任应立即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了解学生缺勤原因,如一时联系不上且班主任马上有课要上,可以先报告学校,由学校安排人员联系。如发生学生擅自出走的,班主任配合学生家长了解情况,并随时上报情况。

4、如学生家长电话号码因变更暂时联系不上,可采取与其工作单位、村委会、旁边人联系等方式,并做好相应记录,以备将来用作相关依据。

5、如学生24小时无故不到校,学校应立即上报当地派出所。

二、事故信息通报

1、学校发生食物中毒、传染病流行、安全事故、刑事事故、师生非正常死亡事件后,学校应及时报告主管教育行政部门。

2、学校应根据现有条件和能力及时采取措施救护受伤害学生,同时以最快方式将伤者紧急送至附近医院救治,并及时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

3、学校成立调查小组迅速收集有关事故信息,并做好相应的记录,注意做好事故现场及有关证据的保存工作。

4、食物中毒事件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中毒人数、中毒原因、主要症状等。传染病流行事件报告内容主要包括:首例发病时间、地点、感染人数、主要症状、卫生医疗机构的初步诊断等。安全事故及师生非正常死亡事件报告主要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伤亡人数、事故原因、处理情况等。

5、报告的信息必须是真实记录,经确认可公开发表的信息,公布事实时间、数字必须准确;事故原因要根据学校所掌握的信息公布。

6、刑事事件由学校与当地公安机关取得联系后,及时处理。如实向家长阐述事故经过,确系校方责任不相互推卸。

7、公布的受伤情况以医院诊断结果为准,伤残等级以司法鉴定部门为准。

8、不清楚的事实,待有关方面调查后再公布;涉及学生及家庭隐私的,必须依法予以保护。做好伤害事故及处理工作的分析、总结、存档工作。


接送学生车辆摸底登记制度

为保证学生出行安全,减少交通事故隐患,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郝浩军 

副组长:余佳佳、汪世和、占和平 

组  员:各处室负责人、年级组长和各位班主任。

二、学校要对本学校接送学生的车辆进行全面的摸底排查,并做好对接送车辆的详细登记,更要建立清楚的台帐。 

三、学校每天安排值班教师负责接送学生的车辆管理,督促有车单位或个人建立健全学生接送车辆管理制度,并要求经常与学校保持联系,掌握学生接送车辆的情况。 

四、定期对学生接送车辆进行检查,特别是对农用车、拖拉机违法载客,以及对假牌假证、无牌无证、套牌、超载、报废车辆的查处,对逾期年检、车况不良、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一律禁止其接送学生。 

五、要把学生接送车的驾驶人作为交通安全教育的重点对象,要求定期组织学习培训,以提高他们的安全驾驶意识和职业道德水平,对经常有交通违法行为的驾驶人,及时予以更换。 

六、要把日常交通管理工作和专项整治结合起来,在学生上、放学时段,加强对学生接送车辆途经路段的监控管理,对严重超员等交通违法行为严格按规定进行处理,并及时通报校方及教育主管部门。


学校安全教育制度 

为保证我校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学生健康成长,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的原则,根据省、市、县学校安全教育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学校有对师生和员工进行安全法制教育的责任和义务。安全教育以学生为主,同时定期对教职员工开展学习教育,使广大师生尊重生命、珍爱健康、关注安全,知法、懂法、守法。

二、安全教育包括以下内容:

1.交通安全教育;2.防溺水安全教育;3.消防安全教育;4.食品卫生安全教育;5.用电安全与防雷电教育;6.实验和社会实践活动安全教育;7.校内及户外运动安全教育;8.网络安全教育;9.防中暑、防煤气中毒的安全教育;10.防台风、地震等紧急状态的安全与防护教育;11.紧急情况下撤离、疏散、逃生等安全防护教育;12.心理健康教育;12.突发疾病、疫情自我防护和救治常识教育。

三、每学期初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各种安全知识,强化安全意识。提高自我防护、自我保护、自我救护的能力与意识。

四、根据学生年龄特点、认知能力和法律行为能力,确定各年级段安全教育目标,形成层次递进教育活动。

五、坚持安全“每周一课”,做到每周有活动、每月有主题,将主题班会、黑板报结合起来,用灵活的方式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六、根据有关法规和学校的布局状况,并在公安、消防等部门的指导下,制定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师生进行应急撤离、疏散、逃生演习,提高应急防护和自救逃生能力。

七、根据地域、环境特点,把放假前、开学初、冬夏季来临前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时段,重点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饮食卫生、校内外活动安全和防中暑、溺水、煤气中毒,安全用电和消防安全等方面的专题教育,并传授发生意外事故的自救、自护知识和基本技能。

八、利用每年的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等活动,针对安全教育的薄弱环节,根据教育主题开展各种宣传教育活动,坚持每月举办一次安全教育板报。

九、进一步加强家校联系,取得学生家长的配合,共同做好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障碍的疏导工作,每周给家长发安全知识短信,提醒和指导家长教育学生在家中的行为符合安全要求。

十、积极发挥校外法制副校长的作用,每学期都要对全体师生进行法制安全讲座或知识检测。

十一、加强校园安全法制文化建设,充分利用学校各种宣传阵地和设施,开展安全法制教育,安全法制教育课必须做到计划、教材、教师、课时“四落实”,建立稳定长效的安全法制教育机制。

 

关于学生进出校园管理的规定

为加强对学生的管理,切实保障学生的安全,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经学校研究,特制定《安庆市宜城科技学校关于学生进出校园管理的规定》,现将规定内容通知如下:

一、学校实行封闭式管理,在校期间学生不得随意外出。有特殊情况需要外出必须履行正规的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可校。

二、双休日及法定假日拟留校的学生,应于放假前一天的晚三或晚四提出书面申请,班主任要与家长联系,得到家长同意后方可批准留校。名单确定后班主任应与生活老师做好对接。

三、双休日及法定假日留校学生原则上不得外出,有特殊原因需外出者必须向生活老师提出申请,填写外出申请表,得到同意后方可外出。在校内,学校鼓励留校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的兴趣活动。

四、双休日及法定假日留校学生获批准只可外出一次,在外逗留时间不超过两小时。申请时间为上午9点到10点,下午2点到3点,其它时间不予办理。

五、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私自外出的学生将做如下处理:

1、对学生本人进行处分。对不假外出或翻墙外出者,分别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留校察看、直至勒令退学处分。

2、对涉及的班级取消本周文明班级的评比资格,直接做黄牌警告班级处理。

3、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翻墙外出极易引发安全事故,危害极大。在教育引导的基础上,对情节恶劣的(如屡教不改、态度蛮横等)将根据本规定及学校相关制度,从重、从严、从快进行处理,并要求交纳一定的保证金,损坏公物的须按价赔偿。

4、对于违规外出的学生的处分将以学校文件下发并予以公示。

5、对于违规外出的学生一律取消各类评优评先的资格,此项内容也纳入班主任年终考核。

本规定自2022年11月28日起开始施行,请各部门严格执行,全体学生必须严格遵守。

 

安庆市宜城科技学校

20221128

 

传染病防控工作制度

学校人群聚集,流动性大,接触面广,是传染病的易发场所。青少年由于其免疫功能尚不完善,抵御各种传染病的能力较弱,是多种传染病的好发年龄,一旦发生,极易传播和流行,并可扩大到家庭和社会。必须高度戒备地重视传染病的预防和控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落实组织领导,强化单位及一把手责任制

    1、健全学校卫生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学校主要领导负总责,确保认识到位、职责到位、经费到位、检查到位、奖惩到位。

2、建立“群防群控、盖边沉底”的工作网络,充分调动广大师生员工参与学校传染病预防和控制工作的积极性。

 二、落实健康教育,培养良好的卫生习惯

    1、学校要把健康教育纳入教学计划,开设健康教育课。 

2、充分利用板报、校报等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传染病预防知识教育,切实增强学生的卫生防病意识和社会公共卫生的责任感。

3、教育学生做到“四勤”、“四不”、“一报告”。即:勤洗手脸、勤通风、勤晒衣被、勤锻炼;不随地吐痰、不喝酒抽烟、不共用毛巾、不要过度紧张和疲劳;发现传染病可疑者立即报告。

4、根据传染病流行季节的特点,每年至少集中开展两次以预防呼吸道和消化道传染病为重点的卫生宣传教育。利用家长会、家长学校、家长信等形式,宣传传染病预防知识,以取得家长的配合与支持。

三、落实学校卫生制度,依法治校常抓不懈

健全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学生晨检及定期体检制度;重要场所定期消毒制度;课堂、宿舍、公共场所卫生清扫制度;个人卫生清洁制度;食品卫生安全制度;体育活动卫生制度;学生健康管理制度。

四、落实“四早”措施,确保疫情预防控制无漏洞。

    1、早发现。坚持晨午检制度并保持经常化。每天早晚班主任或班级卫生员对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特别是请病假的学生应及时查明病因。对可疑者应由校医做进一步检查、确认。在传染病流行季节,以班级或宿舍为单位,采取相应的排查措施,发现有传染病早期症状者,督促其立即到医院就诊。

    2、早隔离。对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可疑病例的早期症状者,应立即采取隔离措施,确保其他学生不与之接触。根据传染病类型和传染性强弱,必要时对与病人接触的人员进行相应隔离。

    3、早报告。在确认疫情的第一时间内上报当地疾病控制中心和教育局,并按照当地疾病控制中心的要求做好疫情的登记、分析和整理工作。

    4、早治疗。对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可疑病例的早期症状者,应根据不同类型传染病,及时将病人送定点医院隔离治疗或在家隔离治疗,同时在当地疾病控制中心的指导下,对病人所在场所进行终末消毒。发生大面积疫情时,可对与病人接触的其他人员进行预防性投药,对所在场所定期消毒。

五、落实经费保障,改善学校卫生条件

学校卫生条件好坏,直接影响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教室、宿舍、食堂要通风良好; 保证疫情发生时有足够的消毒、防护用品以及应急工作所需的经费。

六、落实应急预案,确保突发事件处置有序高效

学校对疫情发生要有足够的思想准备,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一旦发生疫情,要有人指挥,有人值班,有隔离、消毒、防护、救护等具体措施和物质保证,确保在第一时间内控制疫情的发展。确保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七、落实督查、检查,严格责任追究

    1、学校领导要熟悉学校卫生工作的特点和规律,经常了解学校师生对学校卫生工作管理方面的意见,经常查看学生教室、食堂、宿舍等人员集中场所的卫生状况,经常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和人员认真履行职责,并将其工作实绩纳入考核与奖惩中。

    2、因工作不力造成后果的,要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人员和领导的责任,情节特别严重的,要依法追究相应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饮食卫生安全制度

为切实抓好学校的安全工作,保障师生饮食卫生安全,根据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卫生部《学生集体用餐监督管理办法》,切实加强学校饮食卫生管理,自觉接受卫生防疫部门监督。

二、学校食品生产、商店经营单位或个人必须取得卫生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证等有关证照,从作业人员持卫生部门颁发的健康证方可上岗,并按规定定期体检,上班着工作服帽,有良好卫生习惯。坚持取缔校内无证饮食摊点。

三、商、食店服从学校统一管理,严守经营合同,不得超范围经营,文明服务,保障供给。

四、建立健全定点采购、索证制度,强化食品及原材料验收、贮存、出入库、生产加工、试尝、留样、销售等各个环节的规范、科学管理,坚决禁止向学生出售霉变、不洁、“三无”及有毒有害食品,严防食物中毒事故发生,禁售学校规定的违禁物品。

五、加强卫生防疫,切实做好消、杀、灭及保洁等工作,各商食店堂要有完好的防蝇、尘、虫、鼠等卫生设施,有与生产经营状况相适应的消毒设施。及时清扫,随时保证商食店堂内外地沟畅通,环境清洁。

六、治理校园周边环境,禁止任何人在校门外规定的范围内摆摊设点。

七、学校成立师生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负责仪器卫生安全工作的领导和检查工作,定期或不定时对学校商食店进行质量、卫生安全监督,各经营业主必须自觉接受和无条件服从监查和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并整治。加强对业主及从业人员、师生饮食卫生习惯教育、培训。 

    八、按要求建好相关软件资料

九、若发生食品卫生安全事故,一切后果均由当事经营业主承担。

十、其他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执行。


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制度

在上级防溺水安全工作相关文件精神的指导下,针对我校实际情况,学校对学生开展防溺水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学生保持高度的安全意识,提高学生对溺水危害的认识,同时组织班主任教师对学生进行溺水后救生等方法的指导,使学生初步掌握正确的救生方式与自救方法。在宣传教育的基础上,还要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严格管理,切实加强相关安全措施的落实,排除可能存在的溺水隐患,真正做到防患于未然,做到万无一失。为确保学生的安全,特制定如下学生溺水安全管理制度。

一、高度重视预防学生溺水事故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指导思想,树立“安全无小事”的观念。

学校开展预防溺水事故的安全教育专题活动,进行预防溺水事故警示教育。进一步落实安全责任制,做好学生防溺水的安全意识、安全知识和自护自救技能教育,确保学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建立防溺水安全管理机构:

1、成立校防溺水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郝浩军

副组长:余佳佳 汪世和 占和平

成  员:鲁  浩 徐志清 各处室负责人

2、成立防溺水工作小组

组  长:谷维

成  员:各中层干部、班主任

三、切实开展学生防溺水专题教育

各班要落实预防溺水事故的安全教育制度,通过主题班会、安全教育、班级黑板报设立专栏等多种途径和方式,组织开展专题的预防溺水安全教育活动。运用集会广播、宣传展览、发放《致家长一封信》、家校通等方式广泛开展防溺水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学生家长保持高度的安全意识,提高学生及家长对溺水危害的认识。

四、明确规定与要求:

1、学生要去游泳必须经过家长同意,并且要有会游泳、负责任的大人陪同,选择水浅、河底硬而平整的、熟悉的水域游泳。

2、全体学生必须牢记六不准:

不准私自下水游泳;

不准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

不准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

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到山塘、水库、深潭等水深和水流湍急的水域);

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

不准不会水性的学生擅自下水施救(如果看到同伴掉到水里,不要盲目下水救人,而是呼喊旁边的成人帮忙)。

五、对学生进行经常性教育:

1、不要到池塘,河边、水池等有溺水危险的地方玩耍。

2、到游泳池,游泳馆游泳必须经家长同意。

3、遇溺水发生,要大声呼救。

4、在游泳池内游泳要注意:

(1)入水前按规定清洗身体是很重要的。

(2)做好充分的准备活动。

(3)睡眠不足,身体过于疲劳,或情绪激动,都不宜游泳。

(4)选择辅助器材,如救生圈和潜水镜等。

(5)不要冒险跳水。

(6)遵守游泳池规则。

(7)饭后45-60分钟内不要游泳。

5、在天然水域游泳要注意:

(1)要充分了解水域的水底情况。

(2)在海中游泳时,必须了解潮汐情况。

(3)总是与海岸线平行游。

(4)注意同一海域的其他船只。

(5)了解水温,最理想的是27摄氏度。

六、做好对学生家长的防溺水宣传教育

各班班主任要充分利用“家长会”“家访”“网访”“电访”“家校通”等途径,通过印发《致学生家长一封信》等形式,及时提醒和教育学生家长做好孩子的安全监护,增强家长防止孩子溺水的安全意识和监护人的责任意识;要求家长特别注意“节假日”期间孩子的游泳安全。

七、进一步落实安全责任制

要从学生溺水死亡事故中吸取教训,进一步强化安全责任制,落实好学生死亡事故上报制度,以及安全责任事故追究制度。

八、防溺水具体预防措施:

1、认真落实上课期间每一天的学生考勤制度,对迟到缺席的学生及时查明原因和去向。我们规定,任何班级不得随意停课和提前放学。
    2、在学校周边的鱼塘、水库,设立“水域危险”的警告标牌。而且要求,各条线路方向来往的教师时刻关注沿途水域情况。
    3、节假日提前告之家长,与家长取得联系,争取校外力量的支持和配合,严防学生溺水事故的发生,保证24小时通信畅通。
    4、利用学校团委、学生会建立“学生安全小组”,学生与学生相互提醒和监督。
    5、严格信息通报制度,遇有私自下水游泳的情况和溺水突发事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把隐患和损失降低到最小程度。
    6、利用墙报、课堂,以及国旗下讲话等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反复多次的安全教育,组织学生学习相关安全知识和防范技能,广泛深入地开展安全教育和宣传活动,营造珍爱生命氛围,增强预防溺水意识。

7、围绕“珍爱生命,预防溺水”这一主题,开展一次全校性教育动员大会。进一步落实安全责任制。要从学生溺水死亡事故中吸取教训,进一步强化安全责任制,落实好学生死亡事故上报制度,以及安全责任事故追究制度。


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及县教体局的有关文件精神,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学校的安全管理,创建平安校园,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全校师生的人身安全,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交通安全的教育

1、每学期全校集中进行一次的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全校师生的交通安全意识,主要是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提高自我保护能力的教育。

2、经常性的教育和集中教育相结合。逢重大节日或重大活动,师生如有外出活动,进行交通安全教育。

3、每学期末学校集中教育,采取校会形式。平时教育利用晨会、主题班会、黑板报、校园广播等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教育。

4、对学生主要进行文明行路、文明骑自行车、乘车;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的教育。

5、进行发生交通事故报警方法的教育。

二、交通安全的管理

(一)校内、校门口交通安全的管理

1、师生杜绝在校内骑自行车、电瓶车,校内机动车限速行驶,在规定的地方停放机动车。

2、上学、放学时,校门口设门卫疏导交通。不许学生在校门口聚集,防止堵塞交通。

3、上学、放学时,校门口两侧不许停放机动车。

(二)对教职工机动车驾驶员的管理

1、所有在校教职工有正式驾驶执照的,要在校门卫处登记造

2、对驾驶员要定期进行机动车驾驶安全教育。学校要了解驾驶员的实际驾车能力。

3、督促、检查教职工驾驶员对自用车按时进行监测和保养。有事故隐患的车辆不准驶入校园内。  

(三)对学生周末步行或乘车离校的管理

1、走在路上必须遵守右侧通行的原则。

2、车辆、行人必须各行其道。借道通行的车辆或行人,应当让在其本道内行驶的车辆或行人优先通行。车辆、行人必须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通行。

3、严格注意交通信号、交通标志和交通标线,服从交通指挥。

4、一律不许学生自己骑摩托车上学。

5、选择乘坐的车辆必须是证件齐全的合格车辆。

6、所乘的车辆装载人数一定要符合要求,拒绝乘坐超员、超载车辆。

7、上下车时一定要等车辆停稳后,方可上车、下车;上车、下车要有秩序,不在车内追逐打闹,不在车内向车外伸手或向外探头。

8、下车时一定要注意观察,以免被其它车辆撞伤。

9、遵守交通规则,安全往返家校。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保护公共财产、师生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现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1、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3、教学楼、办公楼、宿舍楼实训楼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4、学生聚集场所不得用耐火等级低的材料装修。

5、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实训用品、做到专门存放、专人保管,在室内必须有沙池、灭火器等。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学药品做实验时,教师必须在做实验前向学生讲清楚注意事项,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6、图书馆、教学楼、实训室、机房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员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7、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8、加强用电安全检查,电工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9、宿舍内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热得快,点燃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不准私自接用任何家用电器。

10、校内居住的教职工,必须以身作则,并且教育家属及子女做好安全防火工作。

11、校内住户使用煤气,要掌握正确使用方法,注意防漏气、防爆、防火,使用后要关好气阀,确保安全。

12、食堂必须使用合格的压力容器、锅炉,每年要检测,要定时检查,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液化气罐与灶头应有1.5米的安全距离,严防事故发生。

13、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学校周边环境安全治理制度

学校周边的不良环境,会严重影响了学生的身心健康,扰乱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因此特制定学校周边环境安全治理制度。

1、学校领导要高度重视学校周边安全的治理工作,要把治理学校周边安全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常抓不懈。 

2、加强对学校周边安全治理工作的领导,加大措施,强化责任。建立健全学校周边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领导机构,落实教育、文化、公安、工商、环保等部门治理工作责任制。 

3、建立学校周边环境安全及综合治理检查制度。切实开展对学校周边环境安全治理情况的定期检查和集中整治。 

4、严禁在学校门口乱搭乱建,学校周边的违章建筑要坚决拆除;严禁在学校门口及附近规定的距离内乱停车辆。  

5、加强学校周边各种噪声噪音的治理;依法强化学校周边“三室两厅一吧”的管理,取缔学校门口及附近规定距离内的网吧和游戏室,对违反《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的学生进行针对性的监督。 

6、对侵占学校场地、干扰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危害师生人身安全的事件要及时采取措施。 

7、每天放学前,教师要提醒学生,注意交通等各项安全。 

8、学校要切实作好治理学校周边环境的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使全社会形成尊师重教、关心支持学校的良好氛围。通过综合治理和齐抓共管,确保学校的正常秩序和师生的身心健康,确保教育事业不断向前发展。


安庆市宜城科技学校晨午检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共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要求,为增强学校疾病预防与控制力度,提高师生防病能力,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及时发现情况并及时处理,防止传染病的流行和发生,结合我校情况,制定学校晨午检制度。

一、晨检人员用体表体温检查,如高烧则需隔离,由班主任联系家长,及时送医就诊。

班主任对发热学生进行体温详细检测,并填写记录。

二、晨午检等级

常规晨检,有特殊症状、因病缺课学生的班级由其班主任报告。

实行零报告制度(无病例也要报告以利统计、上报)。

三、晨、午检报告、操作细则

1、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并严格按照有关法规处理学校卫生工作。

2、常规晨检“特殊症状、因病缺课学生日统计报表”报告由班主任每天早晨8:00前检查并统计好,(重大情况第一时间统计)并及时汇报校领导、并按照“突发卫生事件防控应急预案”应急处理、作统计直报。

3、教师发现学生身体不适,有发热症状,马上通知其家长送医院就诊。

4、学生患水痘、麻疹、风疹、腮腺炎等传染病必须回家隔离治疗,不得带病上课,直至病情痊愈凭病愈证明方可回班级上课。

5、学生患有气管炎、胃肠炎等常见病、慢性病在发病时期,以学生身体健康为主,应劝其回家休息治疗,坚决不带病上课,以免贻误病情。

6、晨午检时应认真、细心,通过一看:仔细观察学生的面色(红润,尚可,一般,差)、精神状态(好,较好,一般,差),发现学生面色和精神状态不佳时,要及时通知卫生保健老师采取相应的措施,必要时班主任通知家长带学生到医院就诊,随时和学校保持联系;二听:听患病学生、其家长和同学的阐述;三问:每天了解特殊症状、因病缺课学生的家庭情况,家中有无成员发热,是否有疫情接触(不可隐瞒),有疫情接触学生(有医疗和家长证明)要在家观察两周才可到学校上课,并上报;四联系:对没来校的学生,班主任要打电话了解情况并登记(缺勤学生追踪记录),如有发热学生要及时报告学校,并及时上报情况。

7、每日晨检情况要做好记载,班主任早读时间要检查本班人数及学生身体情况,特别对异常情况更要做好详细的记录,内容包括学生姓名、性别、年龄、家庭住址、联系电话,异常情况及时上报等。

8、严格执行疫情日报告制度。实行追踪随访制,由班主任分别对患病的学生进行每日追踪电话随访,及时了解其诊治情况。居家隔离病人做到“二不”即不上课、不外出。

9、督促各年级的常规晨检及“特殊症状、因病缺课学生日统计报表”工作。

10、相关老师每天统计学校患病学生人数及情况,认真贯彻《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传染病防治法》,加强疫情报告,建立健全疫情报告程序,确保有疫情立即报告。同时要及时通知总务处做好清洁消毒、切断传染途径,及时对疫源地进行消毒处理。

11、学校做好学生预防重大疾病教育工作,督促年级、班级做好晨检工作。要做好任课教师的预防重大疾病的教育工作,任课教师在课堂上发现情况要及时通知班主任。

12、总务处严格按照学校消毒制度按时消毒。

13、本制度自发布起实施,做到经常、安全,确保学校正常教学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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